日本桥旁边的“瀑布广场”,这里是江户时代间口5间小屋,是罪人的晒场所。
虽说是晒干的地方,但也不是晒尸体,而是让罪人从早上到傍晚排队坐。
最初的曝晒刑是1747年(1747年)3月,津轻岩松藩江户诘佑笔的武士原田伊太夫和吉原堺屋的游女尾上的心中未遂。
因为双方都陷入了恋爱中,工作容易怠慢,而且因为借款而脖子变得不动了。
敦贺若狭掾将这个事件作为新内“归咲名残命毛”而写着。
在新内,在绞尽脑汁之后,伊太夫的伯父为了和尾上结婚而支付了承包金,最后一个圆满结局。
如今还有双十郎河岸,如今不净的地方。
从那里可以乘船周游日本桥、神田川、隅田川,是一个非常棒的观光地。